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贷款人故意不还担保人怎么办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贷款人故意不还担保人怎么办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借款人恶意隐瞒担保人借款用途,将借款金额放高利贷,担保人如何起诉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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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人存在以下情况,可以起诉撤销担保协议,不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
①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②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担保法解释》第四十条规定:
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按照担保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
2、担保一般都是基于一定信任关系和联系,但是担保人提供担保前应明确自己提供担保的条件,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作出相关承诺,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不要轻易给别人担保,出现违约代偿后,向出借人再要钱基本不可能了(有钱他自己就还了)。大家可以看一下“保”字什么意思,人+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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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由担保人提起的追讨诉讼时有发生。一般都是发生在债务人起诉并执行了担保人的财产之后。但是如你所说的在欠款期限内由担保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还是不多见的。因为普遍的情形是,债务人和担保人系朋友或者亲戚关系,相对经济条件和人缘都比债务人好。至于中途发现如何变故,即使是到法院诉讼,也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首先,所谓恶意欺骗很难认定,因为借钱的人都有好多理由,多数理由都有夸大的成分。比如都会说“我有点急事,借我点钱呗!”。具体说一句:有人买房;有人生病;有人将别人打伤了,不赔钱就得进去了!结果钱借出去以后,核查后没有一件事是真的。但这只是借钱手段不同罢了。债权人一般都不会在这方面追究债务人的责任。担保人也是这样,他们只是期盼债务人快点还钱。所以,这期间担保人如果“发现”了问题也很难脱了干系。具体说吧,如果你想声明不当保人了,已经“来不及”了,你想解除担保责任,这还牵扯到债权人的利益。因此,你只能“挺”到债权到期。如果那个时候债务人依约履行了债务清偿,那么你作为担保人,连打官司的机会都没有了!所以,你作为保证人,没有“能力”去阻止债务人干什么,只能因结果来决定你的“具体行为“。你现在所能做的就是督促债务人尽快还钱!
这个涉及到好多法律条文了,不单单是借款人,担保人也没有起到监督资金流向,如果是担保公司了还好个人的话一般很少去做公证的,况且放高利贷一般也很少能举证,本身高利贷的合同国家不认可,银行方面更加关注怎么能快速把钱收回来
债务人有钱恶意不还钱,担保人要偿还吗?
不知道你说是期限是还款期限啊,还是保证期限。如果是还款期限的话和你的保证期限没有关系,困为你是连带责任所以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你主张权利,而你也必须给付债款。在履行了保证责任后你可以向债务人(你亲爱的同学)主张权利要求其向你还款。
如果是保证期限的话,债权人在保证期限后是不可以向你主张权利的。但是在期限内已经向你主张过权利,保证期是不过期的。
只要债务人没有结束债权债务关系,担保人都是要承担担保责任的。
1、担保合同建立在主债权债务关系合同项下;
2、担保人对债务承担担保合同中明确的担保责任;
3、债务人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不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可以向债权人举证并督促债务人还款。补充:债务人的这种行为最终害的是自己,另外担保人做担保还是要慎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贷款人故意不还担保人怎么办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贷款人故意不还担保人怎么办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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