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人承保的风险是什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人承保的风险是什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保险可以承保什么风险?
承保风险可以分成原因风险和结果风险两种,属于原因的风险如战争、罢工、被保险人雇员的恶意行为、恶劣气候等等,属于结果的风险如火灾、失踪、船舶的沉没或触礁、人身意外伤害等等。风险的这种不同性质会对举证责任产生一定的影响。承保风险在一般情况下,承保风险对于属于原因的风险被保险人负有主要的举证责任。因为被保险人需要证明原因风险与损失之间具有有效的因果关系,承保风险他才能提出索赔或提起诉讼;而承保风险对于结果风险则保险人负有主要的举证责任,因为被保险人的损失与结果风险之间已经具有了有效的因果关系,保险人必须证明造成这种结果风险并最终导致被保险人损失的原因属于除外责任,他才能有效地拒赔或抗辩。
在通常条件下,保险人接受承保的风险必须具有那几个条件?
1. 风险损失的发生必须是偶然的。即事故的发生通常是小概率事件,而非常态性事件。
2. 损失的发生是非故意的。不具备主观故意操作的空间。如果由于被保人的故意行为而造成的损失也能获得赔偿,将会引起道德风险因素的大量增加,违背了保险的初衷。
3. 损失的规模是可以确定的。也就是说如果发生事故,其损失在时间和金额上是可以界定的。所以,有价的保险标的采用损失补偿的保险方式,如财产损失;无价的保险标的采用定额给付的保险方式,如生命和健康。简单地说,就是能知道具体“亏”了多少钱。
4. 损失是可测的。保险公司通过大数法则,根据大量历史统计数据,能对保险标的可能发生的损失次数和损失程度进行预测,进而计算出相应的保费。简单地说,就是能够定价。
5. 损失是合理的。损失不能太小,也不能太大。这个听起来就让人觉得不能爱了,小也不行,大也不给?其实这很好理解,太小的损失你觉得没必要买保险,比如一个创可贴就可以解决的小擦伤;太大的损失又会给保险公司的经营造成致命的打击,比如:地震、核爆炸等。其造成的损失范围过于巨大,损失难以估量,虽然属于纯粹风险,但是却难以承保。故保险公司一般都将该类风险列为除外责任。
财产保险承保的主要风险是什么?
寿险财产保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财产保险包括了各种财产损失保险、责任险、信用保证保险等在内的一切非人身保险的业务。狭义的财产险仅指各种财产损失保险,它强调的保险标的是各种具体的财产物质,如火灾保险、海上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等。
1、财产保险综合险的承保风险主要有: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追体等风险;但是以下除外风险是不保的:战争、军事行动或暴力行为、政治恐怖活动;核子污染;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各种间接损失;因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而致的损失,以及变质、霉烂、受潮及自然磨损等。
2、家庭财产保险是面向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的火灾保险,它主要是以火灾和盗窃等风险为主。
财产保险范围很大啊,包含车险,财产险,责任险,水险、信用保险。是相对养老险、人寿保险和意外健康险而言的。1、车险,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及车上人员等保障保险2、财产险,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造成自身财产损失的保险等等,火灾仅是其中一种保障3、责任险,内因侵权产生的法律民事赔偿责任,及违约赔偿责任。产品责任仅是其中一种保障4、水险,包含货运及船舶险,及因此衍生出的产品5、信用保障保险。共同特点是遵循损失补偿原则,只有产生损失且在保障范围内才发生赔付,无法获利,纯消费保障。以上只笼统讲大类,如果你想深入了解,可以翻一下《保险法》看法定含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人承保的风险是什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人承保的风险是什么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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