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偿债务后能否追诉担保人

小编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代偿债务后能否追诉担保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代偿债务后能否追诉担保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代偿债务后能否追诉担保人

破产重组后担保人代偿后能否起诉?

借款主体破产后,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债务的,担保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偿,而借款人破产后,担保人不能起诉,只能申报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条 【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能诉讼,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此外,如在诉讼终结前已经开始破产分配的,对于债权人可能在破产财产分配中受偿的数额,破产法院应先预留出来。

债权人与担保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人的资格: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能。保证人有着独立的保证责任和最终的清偿责任,并不受到破产重整的影响。可以依据《破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此外,根据《破产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债务人免去清偿责任、主债务随之消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代偿债务后能否追诉担保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代偿债务后能否追诉担保人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内容声明: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站点,本着免费分享原则,发布内容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任何广告! 【若侵害到您的利益,请联系我们删除处理。投诉邮箱:121998431@qq.com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表情:
AddoilApplauseBadlaughBombCoffeeFabulousFacepalmFecesFrownHeyhaInsidiousKeepFightingNoProbPigHeadShockedSinistersmileSlapSocialSweatTolaughWatermelonWittyWowYeahYellowdog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20人围观)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