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受益人死亡保险金归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受益人死亡保险金归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被保险人先去世了,在申请保险理赔的过程中,指定受益人也去世了,这笔保险金应该由谁继承?
被保险人去世了,人身保险合同开始理赔。
指定受益人持保单和相关证件向保险公司理赔。一般情况下,保单业务员也会协助理赔。这个时候,因为指定受益人,所以理赔款就是指定受益人非法财产。
如果受益人在理赔过程中也去世了,那么发生继承。如果受益人有遗嘱,就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办理。那么,受益人的父母,子女,配偶,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买保单时,如果受益人填的是法定继承人,那继承的格局就会发生变化。也就是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那指定的受益人,就只能继承到一部分。举个例子,某爷爷给爸爸投了一张保单,如果受益人是法定,如果爸爸去世了,保单赔款由爷爷,奶奶,妈妈,孩子来继承,各四分之一。如果写了受益人,比如孩子。那孩子可以得到全部理赔款,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所以买保单时,一定不要图省事,受益人一定要指定自己最爱的人,让保单变为爱的守护。
根据保险法第42条,有以下三个种情况之一,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①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②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③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对于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根据这项法规,你所说的,被保险人先去世,理赔过程中,指定受益人也去世的情况,保险金应该赔付给指定受益人,指定受益人死亡,所以这笔钱应该作为指定受益人的遗产处理。
如果该受益人没有遗嘱,那么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处理遗产。
法定继承的个顺位继承人主要有:
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首先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当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时候,才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同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权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姐姐为父亲买了份寿险,受益人是姐姐,父亲过世保险赔偿归谁所有?
姐姐买的保险,受益人又是她,赔偿款自然是姐姐的.姐姐当初买保险的时候,并不是为了赔偿款而买的,只是尽一份作为子女的孝心。让自己的父亲有养老无忧的保障。又或者是在重病和意外突然降临时,有个保障。也减轻子女的负担。你姐姐也是为你们好。你不但不感谢,还好意思来争保险金。你光看见赔偿款了。你知道你姐,每年为你父亲交多少钱的保险费吗?一共又交了多少年了。做人不能只看表面。眼光放长远一点。
你的提问都透露着贪婪自私,令人看的十分不齿又很气愤,毁人三观。
你姐姐是出于孝道也想让你父亲多一道保障而为父亲买了寿险。你以为这是父亲的遗产吗?父亲一过世就也可以来分一杯羹,你居然好意思问这种问题。
买保险时你咋不说孝敬父亲对子女来说人人有责,自己主动承担一半,现在父亲去世了,保险赔偿款肯定不止投保的那些钱,所以你看到赔偿款就有了想法,提出了这个问题,从道义上也不会有人支持你。因为你姐姐人善良,种下善因得到善果,这就是因果关系。回头再看看你,好好想想你当时在想什么?又在做什么呢?
我文化不高也没什么水平,可能我的观点很狭隘,但我做人始终秉持着不是自己的或不该自己拿的东西一分都不贪不拿不要,始终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这要是我有这种想法都觉得可耻,即使姐姐给你,你伸的出手接吗?
保险合同就应该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以合同形式的书面约定,它具有法师效应,应该和你没关系也没你什么事吧。劝你把心事用到正地方,好好做人,善待老人及亲人,不定啥时候大大的善果会落你身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受益人死亡保险金归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受益人死亡保险金归谁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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