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为什么法院不能查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为什么法院不能查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院为什么执行不了缴纳社会保险金?
关键是地方保护,很多地方担心强制缴纳社会保险会赶走创业的老板,影响就业、税收和GDP,所以对这种事情睁只眼闭只眼。
逃避社会保险的企业多了,法不责众,法院也管不了。何况,这种事情也是要先经过行政渠道之后才能走法律渠道的。所以,强制缴纳社会保险会基本上是变成了不告不发,很多企业就这样浑水摸鱼能拖则拖能赖则赖。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已经打到法院的账户了,为什么法院不能把钱给当事人?
到法院领取赔款是需要一定程序才可以申请领取。 先要确定保险公司的钱是否已经打到法院账户上了,可以先去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复印他们的转账凭证,然后带着判决书和转账凭证去法院立案缴费窗口(财务)查查案款是否到法院账户。若已经欠款已经到法院,可以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去法院领取,一般需要:判决书,身份证明,委托授权等等),问清楚之后,打电话给主审法官,让法官给你开具退款票据并签字,拿着需要的材料和法官开的票据才能领取案款。
被执行人的保险资金会被冻结吗?
谢邀。
先说结论。可以冻结。
下面是详解:
目前大部分法院面对人寿保险及保险利益的执行,通常的做法是:被执行人的人寿保险权益可以执行,但保险合同通常不得强制解除。
那么,哪些情形下人寿保险合同将面临强制解除或由法院强制执行保单现金价值呢?
投保人为被执行人,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投保人自愿退保;
买保险的钱为赃款、并且保险公司明知为赃款还恶意承保的(注意这个且字);
生效民生判决书判决保险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的;
在执行过程中为规避执行而购买保险的。
也就是说,
投保人用合法资产购买的人寿保险产品,且购买时没有恶意避债或恶意抗拒法院强制执行的违法意愿,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赋予法院任意强制解除保险合同并执行保单退保后现金价值的权利。
法院可以没收投的保险吗?
投保人犯罪,或以非法所得购买的保险,会被扣押,但被保险人不在此案的:1.重疾险意外险等保障类的,一般不会被强制执行,可以保留;2.理财类的,如年金险等,合同指定被保险人领取年金的,年金部分不得扣押,保费部分法院会强制解除合同,退还现金价值给受害人。但,被保险人交纳等额现金价值的,不得解除合同,权益归被保险人所有。这也是大多终身型年金险现价较低的原因。
另:年投保保费在合法收入内的,一般是很难界定是否合规,遵从我国“疑罪从无”原则,一般不予强制解除合同。
保险不能够没收的,但是有强制退保这种操作情况,如果投保的是人身健康类型的险种类似意外伤害,大病医疗是不能够被强制退保的,但是投保的理财年金险是会被判强制退保的,类似每年12月份前后保险公司推出的开门红产品!
所以如果是财务纠纷,法院判决之后该赔偿就赔偿,不然强制执行不但影响自己信用记录,也有面临刑罚的的可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为什么法院不能查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为什么法院不能查保险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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