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能否在多家保险公司同时上重大疾病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能否在多家保险公司同时上重大疾病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家的重疾商业保险可以同时报销吗?
答:可以。
1 重疾保险可以同时赔付保额,只要发生了重疾,符合保险条款里面的定义,各家保险公司都可以同时赔付。因为重疾险,它是给付型的保险。赔付条件一旦触发,不管治疗不治疗,都是直接给保额的。
2 如果是报销型的住院医疗保险,如果在上一家保险公司已经全额报销过了,则第二家保险公司就不能报销了。
2家的重大疾病保险,是可以同时申请理赔。重大疾病保险,是提前给付保险金,专科医师诊断书确诊,就可以向两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诊断书有一家需要复印件,人寿保险公司是相互独立,单独理赔保额,互不影响。
配置重大疾病保险时,单一公司有承保限额,无法达成个人保额需求,就可以在多家公可配置。
请问同时投了两家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险,怎样获得赔偿?
可以。 重大疾病保险一般为给付型,按照合同约定定额赔付,即使在不同公司投保,只要确诊患有保单注明的重大疾病,病情符合赔付标准,就可以同时获得两家保险公司的重疾给付。 但是,赔付遵循补偿原则,两家公司合计总的赔付金额不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金额。 可以在两家不同的保险公司购买不同的产品,一份是费用型,一份是补贴型,则两家保险公司根据各自的合同约定进行理算和赔付,相互不受影响。如果在两家不同的保险公司购买的都是补贴型保险,则可以同时获得两家保险公司的定额给付。
重大疾病保险可以附加其他保险吗?
重疾险是能够做主险的;重疾险、寿险和意外险是三个独立的险种,因此,重疾险是不必须跟寿险或者意外险做附加险的。
1、重疾险:重疾险即重大疾病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为保障项目,当被保险人患有上述疾病时,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保额给予固定给付的商业保险行为。
2、寿险:寿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简称寿险,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和所有保险业务一样,被保险人将风险转嫁给保险人,接受保险人的条款并支付保险费。与其他保险不同的是,人寿保险转嫁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风险。
3、意外险: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业务之一。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其基本内容包括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的死亡、残废、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其保障项目有两项,即死亡给付和残废给付。扩展资料:重疾险的分类(按保险期限划分):1、定期保险:以重疾保障为主险,在一定期限内给于保障,一般采用均衡保费。这类重疾险最多保障期限是30年,2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50岁,3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60岁,多一天都不行。需要说明的是,这种保险虽然是主险,但是也属于消费型的,没有理赔则不能返还保费。2、终身保险: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障。终身保障有两种形式,一是为被保险人提供的重大疾病保障,直到被保险人身故;另一种是当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极限年龄时,保险人给付与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相等的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一般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都会含有身故保险责任,因风险较大费率相对比较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能否在多家保险公司同时上重大疾病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能否在多家保险公司同时上重大疾病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