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后以夫妻名义买的保险怎么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6个相关介绍离婚后以夫妻名义买的保险怎么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离婚后年金保险怎么分?
如果还处于缴费期,属于一方父母为自己交的,可以举证证明保险为一方所有;属于夫妻财产缴费的,可以退保,现价对半分,也可以把现价的一半给对方,自己交费并拥有这份保单(做保全变更投保人)。已经领取年金时候道理同上,最主要的是不要因为感情问题闹得利益严重受损。
婚内购买的保险,离婚时可以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婚内购买的保应该可以。我身边有一例,女方遭车祸不幸死亡。听说赔了9O万元,夫妻俩和孩子、女方父母,法定继承人应是夫•子和父母四人。结果是夫•子两人全放弃继承权。最后全归女方父母。丈夫自己没要赔偿钱还一同承诺孩子由自已全全抚养,也不需其母亲的钱。这样全部赔款归逝者父母。男方系普通员工也没很多钱,就这样一个有责任有担当有爱心的一个男人•••••
我是律师说财富传承,关于保险也是钱,也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个话题,我在我的头条“文章”中有详细的解说。
保险最大的功能是保障,有保障“财产”“人”“钱”等三个通俗的分类。
保财产的,比如机动车强制性、第三者责任险,我们列入财险的范围。
保人的,比如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保费低保额高,利用杠杆,少量的花费对冲巨额的损失。一般消费型的没有现金价值,有现金价值的在离婚时可以分割,但不主张退保。
保钱的,比如增额终身寿险、年金险、万能险,在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投保及续交年保费的,保单的现金价值、返还的年金、万能账户中的资金,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内买的保险,依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算作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有证据证明这不是共同财产,否则,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就会被推定为共同财产。当然,这里分割的是已经缴纳的保费,或者是按照保险的现值进行分割。被保险人(这里往往是夫妻中的一方)要补偿另外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
关于保险的问题比较复杂,因为不同类型的保险在离婚时所处理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原则上如果婚后所购买的保险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具体保险赔付的金额要根据不同的保险种类来区分对待。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理财型保险,最后获得的理财收益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具有人身属性的保险,像人寿保险,或者一方患重大疾病或者身故之后理赔的这些保险金原则上应当是属于受益人所有,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应当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给子女购买的保险,受益人是夫妻双方子女,这种保险由于受益人是子女,所以应当是属于子女所有。
总之,这些保险的赔付金额是要根据不同的保险类型区别对待,但是,如果保险未到期进行了退保,退还的现金价值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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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婚内购买保险时,可以用个人财产,也可以用共同财产购买。如果以个人财产购买,离婚时就不能分割;以共同财产购买,离婚时就可能分割。
第二,丈夫以共同财产给夫妻二人购买的保险,离婚时的现金价值/账户价值可以分割。给孩子购买的保险,通常被视为赠予不会分割。
保险毕竟不是普通财产,涉及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利益,退保往往也会遭受一定的损失。所以建议不退保,而是以变更投保人、支付"差价"的形式进行分割。
第三,如果丈夫是以个人财产购买的保险,离婚时妻子又希望保留保险,同样可以支付给丈夫相应"现金价值/账户价值"的金额,同时变更投保人。
另外,保险理赔金,如重疾保险金或者意外伤残保险金等,属于个人财产,是不能分割的。
题外话,"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两个人走到一起不容易,请不要轻易离婚,况且还有孩子。
夫妻相互投保,离婚后,保单如何处理?
一个是保单本身的分割,一个是附加投保人豁免的处理。
如果关系到了鱼死网破的地步,那就直接退保平分现价价值。
如果好说好商量,给于现金价值低者补偿点儿现金,变更投保人为自己,然后各自交各自的保单,如果身故受益人是对方的,要变更身故受益人。投保人豁免的附加险当然做退保处理了。
如果一日夫妻百日恩,也可以继续为对方投保,继续为对方缴纳保费,但身故受益人就需要变更了,离婚后身故受益人是原配偶没别人的视为没指定受益人。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只需要在投保时有保险利益即可,所以这份保单在离婚后可以不变,只要夫妻俩商量好后续如何交保费即可,但是往往劳燕双飞后不太可能继续交保费,那就去做一下保单保全,更改投保人和受益人信息。
1.两份保单,夫妻各一份,夫妻互为投保人,直接去变更一下投保人就可以了。
2.一份保单,两个人想分割,看一下当下保单的现金价值,被保险人想保留保单的话就给投保人的那方一半的钱,然后两个人去变更投保人为被保险人自己就可以了
离婚后,保单具体怎么处理是要分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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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一方不知道对方有保单,那压根不会诉至法院,保单不会分割。
(2)夫妻一方知道对方有保单,但不知道具体的保险公司与保单号。国内各大保险公司尚未统一联网保单信息,保险产品的隐秘性,法官没有主动调查的责任与义务,保单不会分割。
夫妻一方知道对方有保单,且能举证保司及保单号,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保单,婚后交了保费。
对方不知情保单信息,不分割。
对方知情且知具体信息,婚后交的保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出资,那按出资比例对应的现金价值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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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为什么要分割?分割什么?
分割的一定不是未来的保单利益,而是离婚时当下的利益:保单当年度的现金价值。
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如重疾险、年金险、寿险)也是财产,那势必要纳入分割。怎么分?
看最关键的点在于:
购买保单的资金来源属于谁的财产?
无论婚前婚后,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购买的保单不分割。
由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单,对方不知情或者无法举证保险公司及保单号等保单信息的,法院就不会主动调查,也不分割。
回来来源于兼具法律背景的专业保险经纪人,如有问题,欢迎咨询。
荣幸能回答这个问题,我是专注研究保险问题的小小受理核保员,想了解更多问题可以关注小编哈。
两人相爱时总是甜蜜的,连吵架都觉得是幸福,彼此为对方买保险是很正常的事,给自己爱的人购买一份保障,是爱的表现,也是对这个家庭的一份责任。但是离婚后的两个人就像打碎了的玻璃杯四分五裂,所有曾经一起住过的房子,购买的东西,都要分得清清楚楚。
那么,对于曾经为彼此购买的保险产品应该怎么办呢?一般情况下两个办法:
第一,退保。就是都不继续购买这份保险了,选择退保,与保险公司解除这份保障的合约,同时两个人从此就断了联系。但是小编不建议使用第一个方法,因为大家都知道退保受到的损失是很大的,退保金额会根据现金价值来计算,退的越早损失就会越大。
第二,变更投保人。即使两个人离了婚,分开了,但是自己有一份保障还是很有必要的。如今保险公司都能够有一项保全业务就是变更投保人,那么你只需要携带好身份证件、银行卡到保险公司的柜面进行办理变更,投保人就可以了。变更好了投保人那么,今后的保费就是由你自己缴纳了。所以变更投保人是最好的办法。
我是小小受理核保员,专注研究保险问题,传播知识,分享成长。点赞与关注是不断发文的动力。欢迎大家补充。
夫妻存续期间入的分红保险,离婚后应该怎么分,受益人是孩子,孩子归女方抚养?
1、对于保险来说,这个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很多时候保险关系中并不存在夫妻关系,也不存在婚前婚后问题,因为保险金不能作为财产来分割,它属于受益人,但夫妻关系续存期间的投保费属于共同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夫妻离婚后,孩子判给前妻,我还能给孩子买保险吗?
可以。
离婚只是解除的夫妻关系,解除的不是父母子女关系,不管判给哪方都要给孩子关心,抚育费等。如果你们离婚协议或判决书没有具体约定保险费谁承担,应该你们共同承担,给孩子入不入保险完全取决于你自己,和你们离婚没任何关系。
孩子判给了母亲,作为父亲你给孩子上保险更能让孩子体会到父爱,给孩子以保障,让孩子更好的健康成长。相反因为离婚而你中断了保险,会破坏与孩子的关系,不利于处理以后遇到的事情。
夫妻俩离婚,只是你们俩解除了婚约关系。
与你的孩子来说,你们是他的父母,此生都无法改变!
你想为孩子做什么,做对孩子有益的事情,你尽管做,孩子的妈妈感激你还来不及哩!
你爱你的孩子,是天经地义的,没有人能阻止你。
买吧,给孩子买任何孩子需要的东西,你都不失为一位好父亲!
加油!爸爸!
你永远都是孩子的亲生父亲!
可以给孩子买保险啊 ,你想问的是不是受益人可不可以是你吧,被保险人是孩子,受益人可以是你啊!给孩子买个保险是你对孩子的爱!离婚了,应该给予孩子更多的爱!不能比以前少!
夫或妻为孩子投保,夫妻离婚时孩子的保单属于共同财产吗?
我是律师说财富传承,我爱回答关于法律和保险的问题。保险产品是我们配置财产的重要工具,有清醒认知的人越来越多!
我说一个我代理的案例吧!这是一个离婚分割财产的案子,结婚时男到女方家落户,紧接着迎来了拆迁,除了对被拆迁院落进行房屋重置成新价、区位价、附属物进行补偿,还有针对被拆迁人口的拆迁补助款,最后是提供安置房(按人口每人50平米的优惠购房资格)选购。
最终的结果是用补偿款结合在册户口买了两套安置楼房,位置不错,都登记在女方名下,还剩下75万也存进了女方名下账户。该忙的都忙完了,女方以感情不合为由提出分居,继而又提出离婚,到法院起诉了!
这个离婚诉讼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为女方不同意分割拆迁安置的房产,也不同意分割所有的补偿款,认为都是女方自己的财产,所以男方自己寻找证据、申请法院调取拆迁安置协议等证据,又对安置房屋进行评估鉴定,历时两年半才结束一审。
我要说的是女方在诉讼过程中,见我方要分割75万拆迁款,就大量的举证这些钱已经花掉了!其中就有女方买的多份保险,有一份重疾险,女方投保人,孩子是被保险人,女方是受益人;有两份是两全险,投被保险人与上同。
男方的主张就是拆迁得到的75万元,虽然在女方的银行账户上,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于购买商业保险,其中两全险,主险的现金价值同样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分割;已经返还的生存金,属于被保险人的,也就是孩子的,男方不要求分割。
男方在离婚诉求中提出要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孩子判归男方抚养,这份保险男方要求变更投保人,由男方继续缴费的保险合同义务!
对于重疾险,也有现金价值,但不多,这是一份纯保障类险种,对孩子是一份很好的关爱,其中包括爸爸的,男方不主张分割现金价值。
至于购买这些保险所支出的保费,虽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已经花费转化为保险利益,男方是不可能主张分割保费的,事实上没有道理,从法理上也解释不通!
法院采纳了男方的针对保险的分割意见,从保险公司开出的退保的现金价值表单就是分割的依据。这里我要说的是给孩子投保,如果是从实际需要出发,投保计划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就不要轻易做退保的动作。
离婚诉讼中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女方是主动方,也是利益最大化的一方,因为是缴费初期,假设第一年支出了10万保费,现金价值也就3、4万,男方能够分割的数值很小,尤其还是两全险,现金价值肯定不高。
就说到这里,我是律师说财富传承,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养老储蓄型保险、关于家庭资产配置,我来和你聊一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后以夫妻名义买的保险怎么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后以夫妻名义买的保险怎么分的6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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