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保二次报销是怎么回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医保二次报销是怎么回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医保二次报销是什么?
医保二次报销是指,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个人支付的医药费用达到一定数额后,可以再次向医保部门申请报销剩余部分的医药费用的一报销方式。
通常情况下,二次报销需要提供医保部门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门诊病历、处方、药品购买发票等。二次报销可以有效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医疗保障的效果。
二次报销就是对一次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部分进行报销。这是因为,医保二次报销再次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但新医保办法实行后,医保报销的比例有了改变,己不存在医保二次报销的问题了
医保二次报销是指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居民,在上年度看病时,如果产生了高额费用,除了正常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而且不设封顶线。
一般情况下,二次报销由所在单位予以报销
就是大病报销。
平时住院花费4、5千块钱,直接按照医保报销出院可以直接结算。
如果这次住院花费较大,比如2—3万元,够了一定的花费额度,剩下的部分又可以进行二次报销。
医保二次报销,是什么意思?报销比例是多少?
二次报销”就是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居民,如果去年看病有高额费用,除了正常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而且不设封顶线。一般情况下,二次报销由公民所在单位予以报销。
“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扩展资料
在北京,职工习惯将北京市总工会免费为会员推出的“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称为“二次报销”。截至2018年5月,“二次报销”走过了整整6年。记者近日从北京市职工互助保障服务中心获悉,6年来“二次报销”已覆盖职工406万人,累计受助职工1058万人次,互助金额14.3亿元。
北京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2012年5月启动,开创了全国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门诊理赔的先河。该项目涵盖门诊、住院两方面保障,对北京市工会会员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自付一”部分,扣除起付线后,按比例进行“二次报销”,最高互助金额20万元。该项目在理赔过程中充分实现相关数据有效对接,不需要职工自己办理任何手续,互助理赔金直接打入职工的“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或相应个人银行账户。
二次报销什么意思?
“二次报销”,就是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报销。主要就是指身患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通过第一次实时结算以后,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比例超过一定的金额,就可以启动第二次报销,第二次报销的医疗费用,就属于大病统筹的医疗保险。
住院费用第二次报销和第一次报销,实际上差别是比较大的,第一次报销主要按照各地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或是条例的规定,除开起付线、自费药品部分以外,按照医疗目录规定的范围按比例进行报销以外,医疗报销外的医疗费用需要病人家属自己缴费,这就是医院要不断通知家属缴费的原因,实际家属缴纳的医疗费用,就属于医疗报销之外的自付费用,除了自费费用以外的费用,是由当地医保基金负责结算,家属不需要垫资费用后再去医保局报销;第二次报销的费用,属于大病医疗统筹基金来支付。
大病统筹医疗统筹基金是通过参保人缴纳大病统筹医疗保险费用之后,大病医疗统筹基金通过招标等方式,交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公司进行经营和管理,不断壮大资金池。所以第二次报销的医疗费用,支出渠道实际上商业保险公司来支付的,由大病统筹基金和保险公司具体对接和结算,也不需要病人垫付任何费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保二次报销是怎么回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保二次报销是怎么回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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